孟元老此处所记南郊大礼所用驾行仪卫,是徽宗政和三年(1113)重新确立的“政和大驾卤簿”,记载于《宋史·仪卫志四》,大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:
象六,分左右(孟元老说是“象七头”,何以有此差异,原因待考);
六引(开封令、开封牧、大司乐、少傅、御史大夫、兵部尚书,各用本品卤簿为皇帝做先导);
然后是前队,主要包括金吾引驾仗司(执纛托槊而行,亦即孟元老所记“次第高旗大扇,画戟长矛”之类),朱旗队、龙旗队等(即“数十人唱引持大旗而过者”),指南、记里鼓车等,大晟府前部鼓吹,持钑前队等;
然后是皇帝的六军仪仗,主要包括引领皇帝车辂的金吾细仗、引驾旗、八宝、引驾官、五方色龙旗等,之后才是皇帝玉辂,“驾士一百二十八人,扶驾八人,骨朵直一百三十四人,行门三十五人,分左右,陪乘将军二员”,玉辂后面是奉宸队,孟元老所谓“高五丈,谓之‘次黄龙’”的大黄龙旗,即在奉宸队中;